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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制度

实验室环境安全管理 1.实验室作业环境管理制度

发布:   时间:2022-11-17 10:50:07  浏览:

第一条 实验室所使用的各种设备、水电气线路、通风管道等都应符合安全要求,不得乱拉、乱接临时线路,实验室所用电器的功率负荷不得超过用电线路的总负载能力。切实执行安全用水、用电、用气规定。

第二条 实验室内外、楼梯、通道等工作及公共场所地方的照明,应光亮充足。

第三条 当所做实验,涉及到具有挥发性、刺激性等有毒有害药品,必须使用通风橱进行操作。通风橱换气次数,一般要求实验室应保证6次/h换气。

第四条 实验室的走廊和通道不得堆放杂物,保证实验室内部和周围环境整洁,走道畅通,设备器材摆放整齐。

第五条 实验室应事先设计并规定紧急撤离路线和出口,并贴有标志,标志必须醒目、易懂、易与其他标志区别。

第六条 实验室的门锁,使用期间须保持常开。

第七条 实验室内部如有台阶,或地面有突出的线路布置等,要有醒目标志以作提醒。

第八条 供电、照明、通风等实验室设施应经常检修,保持完好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。